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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05:48:5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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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的通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勤部: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颁布以来,对搞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
察工作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降低升级频次,减轻企业负担,现对《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的划分修改如下:
锅炉制造许可证级别划分
-----------------------------------------------------------
|级 别| 工 作 参 数 | 发 证 机 关 |有效期|
|---|-------------------------------------|-----------|---|
| A |不限 | | |
|---|-------------------------------------| | |
| B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兆帕(表压,下同)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 |
| C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0.8兆帕且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1吨/小时 | |五年 |
|---|-------------------------------------|-----------| |
|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0.1兆帕的蒸汽锅炉和额定出口水温小于120℃ | | |
| D |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且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兆瓦的热水锅炉 | | |
-----------------------------------------------------------
注:1.额定出口水温小于120℃但额定热功率大于2.8兆瓦的热水锅炉属于C级。
2.额定出口水温大于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表压)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
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原劳动部1992年1月6日颁发的《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别条文的通知》(劳锅字〔1992〕1号)即行废止。
持有原A级或者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可以自然转换为本文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持有原C级或者D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可以自然转换为本文的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持有原E1级(包括E1级蒸汽)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可以自然转换为本文的C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持有原E2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可以自然转换为本文的D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2001年1月11日

公安部、财政部、商业部、轻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严禁私自生产、销售军服、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

公安部 财政部 商业部


公安部、财政部、商业部、轻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严禁私自生产、销售军服、人民警察服装的通知
公安部、财政部、商业部、轻工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最近,山西、贵州、四川、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江苏、湖北等地有的单位或个人私自生产、销售军服和人民警察服装,造成军、警、民不分,有的地区已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军服、警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军、警服装是人民武装集团的专用服装,警服是执法的标
志,私自生产与销售军、警服装是违法行为,必须严格禁止。为了维护解放军和人民警察的尊严,保证专用服装穿戴的严肃性,防止坏人利用,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禁私自生产与销售现行军、警服装及专用材料(指现行帽徽、肩章、领章、星徽、符号、铜包铝扣,橄榄色、橄榄绿色、棕绿色布)。
现行军、警服装及专用材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安排生产,其他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人,不经总后勤部和公安部批准,一律不准私自生产、销售。凡私自生产与销售的军、警服装和专用材料及其仿制品(颜色相同,制式相仿),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一律予
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及罚款处理。
二、加工生产军、警服装和专用材料工厂,要严格执行生产供应计划,不得进行计划外生产,不得自行销售或调拨给其他单位。违者依照规定补交税款、处以罚款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三、严禁非法穿着人民警察服装。凡违背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公安干警服装发放范围的规定》穿着人民警察服装的均属非法着装。一旦发现,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加检查,并公开发通知,明令禁止。
四、退出现役的军人和调离警察系统的警察,不得佩带肩章、领章及星徽、符号等标记。
五、检查没收的军警服装和专用材料,按以下办法处理:
凡属合格的新品警服,折价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被装管理部门收购,继续使用或统一管理;
军服及警服的残次品和仿制品,经改制(拆除肩袢及黄、红色袖、裤线)后,由商业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处理;
变价处理的价款,按罚没收入交当地财政部门。
各地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1985年10月26日
合肥少女周岩,被陶某某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毁容,几经波折之后,使得这一恶性案件见诸报端和各种媒体,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12年1个月。对此判决,受害者周岩及其家属不服,于是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检察院拒绝了受害人的请求,决定不予抗诉,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作为受害人,面临检察院不予抗诉的决定,还有没有其他救济措施呢?本文对此作一个简单的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本案5月10日作出判决,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作了报道,所以,我想周岩及其家属应该是在这天收到了判决书,那么从5月11号开始计算5天的时间,到5月15日为止,周岩家属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检察院收到申请后,要在5天内决定是不是抗诉。现在,本案受害人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那么,面临检察院不予抗诉的决定,周岩及其家属是不是就没有其他救济渠道了?不是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除了有上诉或者抗诉的制度之外,还设置了申诉的制度,具体规定是这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申诉只针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那么什么是发生效力的判决呢?过了上诉或者抗诉期的一审判决就是生效判决,二审判决也是生效判决。本案已经过了上诉和抗诉期,因此一审作出的判决已经生效,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提出申诉。

那么,到哪个地方申诉呢?

既可以到法院申诉,也可以到检察院申诉。

具体到本案,如果周岩想到法院申诉,那她既可以到一审法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申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交该人民法院审查,并告知申诉人;如果属于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已经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审查,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当然,周岩也可以到检察院申诉。因为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笔者建议周岩可以直接到上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接到申诉材料后,应该由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对此,《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具体规定:

第四百零五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一)不服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法院缓刑决定、假释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办理申诉案件,应当依法审查,并将结果告知申诉人。”

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四百零七条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决定抗诉后,有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第四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四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百一十条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周岩容貌被毁案,被告人陶某某的犯罪行为应该是极其严重的,虽然他犯罪时尚未成年,但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仍然可以判处他无期徒刑。

周岩被毁的容貌将伴随她的一生,可是罪大恶极的凶手却在区区十二年之后重获自由,即使凶手真的经过十二年已经脱胎换骨成为好人,但是这种判决对潜在的罪犯似乎意味着放纵,因为当一个泼皮无赖想让他看上的女孩子做他的女朋友而遭到拒绝时,他想到周容被毁容的案件,就会比陶某某更加狂放地对女孩子进行威胁,而女孩子想到周容被会掉的容貌,那极有可能屈服于纨绔子弟的淫威,如此,谁家有女孩子特别是有漂亮的女孩子,就极有可能时时生活在不安之中。

一个判决带来的不安由此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