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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4-06-16 06:46:1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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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动物防疫等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做好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禽流感防治工作。



二、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分片分区负责,落实监管职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经营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及禽肉;2、集贸市场内经营鲜活畜禽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是否按规定分开设置,鲜活畜禽经营区域是否定时清洗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3、经营餐饮服务的区域及周边规定范围内是否经营鲜活畜禽;4、现场制售禽肉的原料是否按规定索证和建立台帐记录等。对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要立即查处。



三、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集贸市场每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集贸市场要每日安排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对鲜、活、冻禽及其产品交易进行专门检查,对发现的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配合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集贸市场外无证无照交易鲜、活、冻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禽肉产品违法生产经营举报电话。卫生监督机构对举报的情况必须认真核实,迅速作出处理,并保持与农业等部门的密切联系。



五、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实行重要动态日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包括:1、各地开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情况;2、发现的违法行为情况;3、查处的大案要案情况;4、其他重要食品卫生动态等。有关报告方式和时限等请按照我部卫发电[2003]144号文件要求执行。我部将定期汇总各地执法检查活动进展情况,执行报告制度的结束时间由我部另行通知。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将设立的举报电话于2月6日前函报我部法监司。



卫生部

二○○四年二月三日

浅论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及解决方案

[内容提要]:近年来,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案件屡屡发生,而目前我国关于处理此类纠纷案件的规定多散见于各部门法律法规中,且不够细致。行政执法及司法部门对同类案件处理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就目前的立法状况来看,亦不能有效地预防及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本文试就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预防和解决此类冲突案件的方案:预防措施在于建立统一的名称检索系统和商标与商号交叉检索系统;解决现已发生的权利冲突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同时适用保护在先权利原则与知名度比较原则,并进一步明确侵权商标或商号的处理方式。

商标与商号原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受不同法律的调整。但是,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案件屡屡发生,而目前我国尚无比较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调整,关于处理此类纠纷案件的规定多散见于各部门法律法规中,且不够细致。行政执法及司法部门对同类案件处理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就目前的立法状况来看,亦不能有效地预防或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本文试就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此类冲突案件的方案,以期对此类纠纷的预防及处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原因
(一)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
所谓权利冲突是指同一客体依法衍生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权利相互矛盾或
抵触的法律模态①。而对于商标权与商号权而言,所谓的权利冲突就是指不同的民事主体基于相同的客体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商标权和商号权之间发生的权利冲突②。实践中,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即商号)
登记使用;
2002年立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与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便属于此类:
立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分别于1993年、1997年、2002年1月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立邦漆“N”字商标、“立邦漆”文字及图形商标、“立邦”及“立邦”文字及图形商标,并自1992年起在中国内地多个城市设立公司及办事处。2002年2月,向方、陆伟建、向略民三人合资成立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经工商局核准后开始生产经营,其宣传资料和产品包装上均注明了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出品,并使用了“立邦”字样。立时集团于2002年7月29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最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确认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侵犯立时集团商标权。
此外,如“上海奔驰汽车维修公司”将德国戴莫勒-奔驰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奔驰”作为企业商号进行登记一案,也属此类。
2、将与他人在先注册企业名称中的一部分(即商号)相同或相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
2001年烟台龙茂制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烟台市芝罘盛龙皮鞋厂注册的 “龙茂”商标一案,便属于此类。
烟台龙茂制鞋有限公司是1988年批准注册的合资企业,1999年经批准由合资企业转内资公司,经过十余年的经营推广,其生产的皮鞋销售遍布山
东省及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知名度较高。烟台市芝罘盛龙皮鞋厂成立于1995年,1996年申请注册“龙茂”商标。2001年6月烟台龙茂制鞋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合议后,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烟台市芝罘盛龙皮鞋厂对裁定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案件经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高级法院二审终审,最终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目前,由于先进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商标知名度的创立时间愈来愈短,相比之下,企业名称创出知名度的机会和难度要大得多,故将商标注册为商号的情况要远多于将商号注册商标的情况。
(二)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
商标与商号产生权利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商标与商号的构成存在相似性(均可使用汉字),并具有相同的功能(均是商誉的载体)。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简而言之,商标就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基本的功能在于区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见,商标的构成要素是相当广泛的,而在这些要素中文字因为其自身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而成为商标中比较常用的构成要素之一。
商号是企业名称中字号的俗称③,它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表明不同于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使用的特定名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企业名称是企业的代号,而且其最基本的功能是区别其它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因此,企业名称是独一无二,不允许相同的。在同一行政区内,企业名称构成要素中的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均可以相同,唯一不允许相同的就是商号。可见,商号不仅是企业名称中的法定构成要素之一,而且是其最关键的核心部分,只有它才具有真正的识别价值。作为一般的消费者只会记住企业的商号,而很少会记住企业完整的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商号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当然也应当使用汉字。因此,从商标与商号的构成来看,构成商标的要素明显多于构成商号的要素。但是,它们共同的构成要素仅有汉字。这就是说,凡是符合商标法规定条件的商号经商标局核准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同样,企业也可以把已注册的商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变成自己的商号。虽然商标用于区别不同的商品,而商号用于区别不同的企业,但是,由于商品是由企业生产出来的,加之,我国允许一些行业可将名称适当简化④,简化后的名称多为商号,因此,消费者通常将商标与商号联系起来,从而造成混淆。
同时,商标与商号不仅同样具有最基本的区别功能,而且企业通过长期的经营,又积聚形成了商业信誉,从而可以吸引广大消费者,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商标或商号即代表着企业的商业信誉。
正是这种构成的相似性及具有相同的功能,为权利冲突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
2、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不同,这也是权利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它表现为:
(1) 权利核准的机关不同
通常所说的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使
用权。这种专有使用权是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其他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不得使用。这就是说,商标权是绝对权,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均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局申请商标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也是我国负责商标注册核准的唯一机关。
对于商号权,我国现行法律虽无明确的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却对企业名称权作出了规定。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或注册的营业区别标志依法享有的专用权。由于商号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因此,商号权从属于名称权,法律对名称权的规定也适用于商号权。目前,我国对企业名称权实行分级核准制,即企业名称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名称中使用的行政区划的名称而分级核准,企业名称中使用哪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便由哪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全国性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其他企业由所在地省、市、县工商局核准登记。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权经核准登记后便取得。
由此可看出,虽然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核准均由工商行政机关来行使,但是,商标权的核准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来行使,而商号的核准权则由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来行使,由于商标权与商号权核准机关的不同,且目前双方资源不能共享,从而为具有相同文字的商标与商号的同时存在提供了可能性。
(2)权利核准的程序不同
在我国,商标实行集中注册,由商标局统一受理、统一审查,一件商标一经注册即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商标注册大致需经过如下程序:商标申请人提出申请,商标局收件后予以初步审查,审查是否与全国范围同行业内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初步审定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由此可见,取得商标专用权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以确保该商标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的专用权,也正是这种严格的程序大大降低了全国范围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商标发生相同或近似的机率。
商号核准的程序相比而言,要简单的多。大致为:相应级别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企业拟使用的名称,检索本行政区内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若没有雷同,企业便取得名称专用权,其商号权也就同时产生。由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核准各自行政辖区的企业名称,从而使大量相同的商号在不同地区出现成为可能。例如,若南京市工商局核准企业使用“宝洁”字号,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无锡市工商局也可以核准企业使用“宝洁”字号。同时,这些企业的名称均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而取得的,若这些具有相同商号的企业用商号“宝洁”申请注册商标,就会产生法律上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也为实际冲突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可能。
正是因为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不同,即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商号则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且在目前双方资源不共享的情况下,这就为使用相同文字的商标与商号的同时存在提供了可能性。
3、产品的跨区域销售,也加速了权利冲突案件的发生。
本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企业规模较小,产品销售区域主要是在其注册的行政区域内,区域外销售较少。因此,企业名称采用区域核准注册的方式在当时来说,并无不妥。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进一步壮大,其产品销售区域也进一步扩大,不再局限于原有的行政区域内,而是面向国内外。商品交易范围日益扩大,逐步突破了原有地域的限制,这必然会造成具有全国性权利的商标权与在一定区域内享有权利的商号权发生交叉和冲突,从而也导致了商标与商号之间发生冲突的机率提高。企业名称区域核准注册方式的弊端,也就逐渐暴露了出来。虽然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不同,但是,产品的跨区域销售,也加速了权利冲突案件的发生。
4、部分厂商的恶意侵权行为。
由于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的不同,双方资源不能共享,近年来,一此不法厂商正是利用这种立法上的不足,将他人的知名商标作为商号注册,或将他人著名的商号申请注册商标,从而获取高额利润,这也是近年来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如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诉童小菊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童小菊将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注册的中文商标“沃尔玛”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商号)登记注册;北京同仁医院等诉张家口市奥马眼镜公司使用与其驰名商标相同的文字作分支企业字号、服务标识及广告宣传侵犯商标权一案中,张家口市奥马眼镜公司将北京同仁医院的驰名商标“同仁”作为其分支机构“张家口同仁验光配镜中心”的商号进行登记;青岛双星集团公司请求依法撤销“瑞安市双星胶鞋厂”使用“双星”商号为企业名称一案中,“瑞安市双星胶鞋厂”将青岛双星集团驰名商标“双星”作为商号进行登记;诸多此类的恶意侵权案件仍在不断发生。
近年来,国内发生的权利冲突案件多为恶意侵权案件,恶意侵权已成为权利冲突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虽然大多数案件的被侵权人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却无法从根本上避免同类型侵权案件的再次发生。
当然,也有许多学者认为这种侵权行为不是权利冲突或不是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其理由多为通过侵权行为取得的“在后权”,并不真正地具有合法性,虽然其在形式上具有法律依据,但实质上它是在侵权的基础上产生的,是一种虚拟的、假象的权利,或是一种有瑕疵的民事权利,其不能与真正的在先的合法权利发生冲突。
但是,本文认为:虽然从本质上看,通过侵权行为取得的“在后权”,的确不能真正地称之为合法权利,但是,我们并不能否定:通过法定程序确认的形式意义上的“权利”的存在及其形式上的合法性。而且,这种形式上的权
利在现实中,已经确实构成了对“在先权”的冲突。再者,该“在后权”在被确认为侵权之前,仍享有正当使用的权利。因此,本文认为应当将侵权行为作为造成权利冲突的原因。
结合以上几种权利冲突产生的原因来看,虽然商标与商号构成的相似性、产品的跨区域销售及部分厂商恶意侵权行为为权利冲突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然而,最根本的原因却在于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的不同。恶意侵权人之所以能成功注册商号或商标,也正是利用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因此,要彻底解决商标与商号权发生的冲突,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弥补这一制度上的缺陷。而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是针对侵权案件发生后如何处理(且规定的不够详细),并未对如何预防权利冲突的发生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现行法律关于解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规定及其不足
(一)现行法律的规定
目前,我国调整商标法律关系的基本法是《商标法》,调整企业名称法律关系的基本法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然而,这两部基本法规都未对商标与商号权利的冲突给予足够的重视:《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他人在先登记的企业名称是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更未对商标与商号权利的冲突作出明

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了表彰2003年度在各类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营造尊重技能、重
视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根据《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
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我部决定授予曹遂军等69名同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
发奖章、证书和奖牌。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
能,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广大劳动者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刻苦钻研技
术,提高自身素质,争当技术能手,为实现新时期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
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建立技能人才培养、
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和保障的新机制,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人才强
国战略做出新贡献。
  附件:2003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获全国技术能手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二月四日

附件
          2003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获全国技术能手名单

  一、第六届全国工程建设系统焊接技术比赛
    曹遂军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焊工
    秦 毅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焊工
    姜书滨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焊工
    王敬才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焊工
    刘 明 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焊工
    刘剑云 涟源钢铁集团公司涟钢大学焊工

  二、第四届全国焙烤技术比赛
    孙建翔 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面包制作工
    胡启云 沈阳好利来实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包制作工
    张 盼 哈尔滨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面包制作工黄德勇 广东肇庆市端州大酒店中式糕点
    制作工
    张金利 哈尔滨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式糕点制作工
    张 超 新疆麦趣尔食品有限公司中式糕点制作工
    贺 燕 沈阳好利来实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式糕点制作工
    施苏净 苏州长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西式糕点制作工
    刘 洋 广东省阳春市可乐饼屋西式糕点制作工

  三、首届“伊尹杯”中华烹饪技术创新大赛
    宋其远 山东省济南市饮食业协会中式烹调师
    李延震 沈阳军区司令部机关食堂中式烹调师
    管晓宁 空军士兵接待站中式烹调师
    王书发 贵州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餐饮培训中心中式烹调师
    王剑波 贵州省贵阳市华城大酒店中式面点师
    赵秀兰 黑龙江省餐旅专修学院中式面点师

  四、全国棉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职业技能竞赛
    张凤昌 湖北安云纺织有限公司细纱操作工
    冯爱梅 山东省潍坊市四棉纺织有限公司细纱操作工
    顾广巧 江苏众想集团细纱操作工

  五、首届兵器工业集团职业技能大赛
    王海春 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钳工
    范守瑛 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钳工
    王 波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127厂钳工
    张 峰 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工
    段忠民 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工
    王连庆 湖北东方化学工业公司焊工
    马秀丽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375厂理化分析工
    叶力歆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山西兴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理化分析工
    杨 荣 四川泸州北方化学有限公司理化分析工
    王校春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617厂加工中心操作工
    施军良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
    左 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207研究所加工中心操作工
    李明振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光学冷加工
    杨存斌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光学冷加工
    余晓蓉 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光学冷加工

  六、北方机车集团技能竞赛
    黄金生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车工
    刘海春 中国北车集团唐山机车车辆厂车工
    高国星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电焊工
    何建英 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电焊工

  七、第27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
    许宝祥 杭州市侨治美容美发厅美发师
    张小红 陕西省宝鸡市艺轩美容美发中心美发师
    温 梁 北京市影博莎美容理发店美发师
    俞建华 建华发艺(阿华美发美容厅)美发师
    张敏华 苏州市金莎美容连锁有限公司美发师
    崔玉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崔凤岐新娅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美容师
    张淑瑞 沈阳市金榜美容美发化妆摄影专业培训学校美容师
    张 璐 海南省海口市红酥玉指艺术沙龙美甲师
    郭 娜 郑州市金水区瑞娜美甲设计室美甲师
    孟 红 中日爱知美容美发艺术学校美甲师

  八、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职业技能竞赛
    王坚锋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加工中心操作工
    孙长征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二一一厂加工中心操作工
    王儒华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加工中心操作工
    江 东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二一一厂特种熔融焊工
    孙敏力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二一一厂特种熔融焊工
    朱艳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二一一厂特种熔融焊工
    梁立英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十四所无线电装配工
    李 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十四所无线电装配工
    郝春雨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无线电装配工

  九、南方机车集团技能竞赛艾德亮 中国南车集团洛阳机车厂车工
    马凤武 中国南车集团洛阳机车厂车工
    张素丽 中国南车集团洛阳机车厂钳工穆龙光 中国南车集团洛阳机车厂钳工

  十、全国烟草行业烟叶分级技能竞赛
    罗 琴 贵州省毕节地区烟叶复烤厂烟叶分级工
    张冀武 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烟叶分级工
    李桂湘 广西南宁卷烟厂烟叶分级工